工伤保险条例修改的简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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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工伤保险条例》作出什么样的修改呢?

1、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 。

2、《社会保险法》对工伤保险制度作了一些新的规定,为了做好与《社会保险法》中有关工伤保险内容的衔接工作,也为了解决实践中存在的一些工伤保险问题,国务院对《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了修改。

3、问题一:《工伤保险条例》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工伤保险条例》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工伤保险条例》作出修改,新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4、后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将第十四条第六项“(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5、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工伤保险条例》作出修改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 工伤认定范围 国务院常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决定对《工伤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票管理办法 》作出修改。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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