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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1、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涵盖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多个方面。首先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政策法规,制定并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其次,该局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的规划与管理,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2、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协调和监督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开展人才培训、评价和引进工作,以及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等。通过促进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流动,为韶关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3、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20个机构,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具体执行。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调整
1、整合 将市人事局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合并,统一归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形成更为综合的管理机构。简化 取消和调整已被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率,简化工作流程。转移 将境外就业管理职责转移给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优化资源分配,提高管理效能。
2、一)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三)将境外就业管理职责划给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3、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内设机构分工明确,为高效推进各项职责的执行设有以下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文件处理、会议组织、机要事务、档案管理、信息保密、信访处理、政务公开、财务资产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和计划生育等。同时,也负责处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和行政复议事务。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它事项
1、广东省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三服务两提高”实践主题引领下,通过创建“五型机关”、打造“五型团队”、提升“五种能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方面起到了表率作用。整个系统展现出新形象、新作风、新作为,多项工作成绩斐然,领跑全省。
2、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涵盖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多个方面。首先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政策法规,制定并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其次,该局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的规划与管理,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一。其设立依据为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于2009年18号文发布的《韶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该局的主要职责涵盖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领域的各项工作。
5、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0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息、法制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二)综合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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